想像你是一個遊戲玩家,有人告訴你「你要參加一個換地遊戲,可以拿地,也可以拿錢」,但沒有人給你遊戲說明書。
很多地主面對區段徵收時就是這個狀態:知道政府要來徵收土地,知道有「配地」這個選項,但對整套規則一頭霧水。等到說明會開完了、公告期過了,才發現自己錯過了某個關鍵選擇的時間點,而那個決定,可能影響未來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差距。
這份「遊戲說明書」,就叫做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。
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是依據《土地徵收條例》第 39 條規定,由內政部訂定發布的行政法規。它把區段徵收的每一個環節,包含申請程序、公告方式、地價查估標準、補償選擇期限、配地計算方式,全部寫得清清楚楚。換句話說,這就是政府執行區段徵收的 SOP,也是地主主張自身權益的法律依據。
搞懂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,你才知道:現金補償和配地之間,哪個選項對你比較有利;說明會沒去,會不會影響你的權利;補償公告出來後,你還有多少時間做決定。這些問題的答案,全部在這份辦法裡。
本文資料截至 2026 年 5 月,相關法規以內政部最新版本為準,個人情況建議諮詢專業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人。
二、和其他法規的差別,別搞混了
談到土地被政府開發,很多地主會遇到三個常見名詞:一般徵收、區段徵收、市地重劃。這三個東西完全不一樣,搞混了,你在說明會上的問題可能連方向都問錯了。
三種土地開發方式比較
| 比較項目 | 一般徵收 | 區段徵收 | 市地重劃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主導者 | 政府 | 政府(強制) | 政府或地主自辦 |
| 法規依據 | 土地徵收條例 | 土地徵收條例+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|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|
| 補償方式 | 現金補償(市價) | 現金補償或配地可選 | 扣除公設後分回土地 |
| 地主選擇空間 | 無 | 可選現金或配地 | 按持分比例分回 |
| 土增稅 | 免徵 | 現金補償免徵;配地於再出售時課徵 | 重劃完成前移轉免徵 |
| 開發規模 | 小(單一標的) | 大(全區整體開發) | 中(都市計畫區整合) |
一句話區分:一般徵收是政府「買地」、區段徵收是政府「整地後配回建地或給現金」、市地重劃是「地主們一起整地、按比例分回」。三種方式的增值邏輯、稅務處理、地主主動性完全不同。
本文專注在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,也就是區段徵收這條路的規則。
三、區段徵收完整流程(含時間估算)
整個區段徵收從申請核准到配地完成,通常需要 7–12 年,共分八個階段:申請核准、公告禁止移轉、地籍測量、地價查估公告、地主選擇補償方式、補償款發放、工程建設、配地完成。
對地主來說,最關鍵的兩個時間點是:
▪️ 地價查估公告後的 30 天異議期:這是你對補償金額提出異議的唯一機會,數字不對就要在這裡說
▪️ 補償選擇期限:現金或配地,公告後 30 天內決定,原則上不能反悔
其餘階段地主大多是等待。工程建設期最長,短則三年,長則超過八年。
完整的八階段細節,包含每個階段政府在做什麼、地主該準備什麼,請看:區段徵收流程完整攻略,地主必看的七個階段。
四、地主的補償與配地權益
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對補償和配地的規定,是這份法規最核心的內容。以下把主要法條整理成地主看得懂的說法。
現金補償的法條規定
▪️ 補償基準:以市價查估為計算基礎,非以公告現值直接計算
▪️ 加成補償:在市價補償之外,另加計相當於補償地價 40%–50% 的加成,實際比率依各計畫公告為準
▪️ 稅務優惠:現金補償的土地移轉,依法免徵土地增值稅
▪️ 支付時限:主管機關核准後,補償款應在法定期限內發放
抵價地(配地)的法條規定
▪️ 抵價地面積原則:以徵收總面積的 50% 為原則
▪️ 最低下限:不得少於徵收總面積的 40%
▪️ 特殊情況:曾辦理農地重劃的地區,最低不得少於 45%
▪️ 位置選擇:地主可依意願申請,若超過可配量,以抽籤決定
▪️ 稅務處理:取得配地時不課土地增值稅;日後出售時才課徵,以取得配地時的公告現值為原始成本
配地怎麼算,很多人搞錯
配地不是「你原來有多少坪就配回多少坪」。正確邏輯是依「權利價值」換算:以你申請配地的補償地價,佔全部申請人補償地價總額的比例,換算出你能分攤的抵價地面積。土地地價高,不代表配回的坪數比別人多,關鍵是你的補償地價在所有申請人裡的佔比。
詳細的數字比較和選擇邏輯,請看:區段徵收現金補償還是配地好,用數字幫你比。
五、常見問題 Q&A
Q:說明會沒去,會影響我的補償權益嗎?
A:說明會本身不是法定的異議程序,沒去不會直接喪失權利。但說明會通常是政府公布地價查估結果、說明補償方式的重要場合,你能在現場拿到最完整的第一手資訊,也能直接提問。沒去的話,事後要自己去地政局索取相關資料,時間上會較吃虧。最重要的期限是補償公告後的 30 天異議期,這個你一定不能錯過。
Q:公告現值和市場實際行情差很多,補償金額可以爭取嗎?
A:可以,這就是地價查估公告後 30 天異議期的用途。地主可以針對查估結果提出異議,提供你認為更符合市價的相關資料(例如附近成交行情、估價師意見書),由主管機關重新審查。異議不一定會被接受,但如果你手上有具體數據支撐,還是有機會爭取到較合理的補償金額。
Q:選了配地之後,可以指定配在哪個位置嗎?
A:依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,地主可以依意願申請配地位置,但前提是該位置有足夠的可配面積。如果多位地主都申請同一個熱門位置,會以抽籤方式決定。一般來說,靠近主要道路、商業區的位置競爭較激烈,農業用地或偏遠位置則競爭較少。
Q:配地後可以馬上賣嗎?
A:原則上取得配地後即可移轉出售,沒有強制的禁止移轉期。但要注意,出售時需依法課徵土地增值稅,以取得配地時的公告現值為原始取得成本計算漲價總數額。如果短期內就出售,漲幅不大,稅負可能還可以。但如果等待多年後再賣,漲幅大,稅負也會相應增加,建議事先估算。
Q:我的地一部分在徵收範圍內,一部分在範圍外,怎麼辦?
A:這種情況叫「殘餘地」。依《土地徵收條例》規定,殘餘地如果面積過小或形狀不規則,難以單獨使用,地主可以要求政府一併徵收。實際情況要依個案土地形狀與位置認定,建議直接向主管機關查詢或找地政士協助確認。
六、竹科三期與璞玉計畫的實際對照
純粹講法規,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對自己的影響。以竹科周邊兩個最受關注的計畫為例,說明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在實際案件中的運作方式。
竹科三期(園區三期)
正式名稱:變更竹東鎮工研院暨附近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)。計畫總面積約 453 公頃,其中區段徵收範圍約 300 公頃。依法抵價地面積以徵收總面積 50% 為原則,最低不得少於 40%(若屬曾辦理農地重劃區域則最低 45%),實際比率以最終政府公告為準。
目前進度(資料截至 2026 年 5 月):都市計畫審議程序仍在進行中,尚未進入正式公告禁止移轉階段。換言之,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的正式流程尚未啟動,目前仍屬計畫討論期。
對地主的意義:現在還沒到選擇現金補償或配地的時間點,但規劃方向和配地比率資訊已大致明朗,地主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充分評估自己的策略。計畫啟動後,禁止移轉公告和後續流程的時間點就會快速逼近。
時程預估:樂觀估計 2029–2030 年完成主要審議,中性預估 2031–2032 年,悲觀情境 2033 年以後。這些估算都建立在沒有重大抗爭或政策轉向的前提下。
璞玉計畫(台知園區)
璞玉計畫已推動超過 20 年,歷經多次都市計畫審查,目前仍在聽證階段,尚未進入土地徵收程序。
特別提醒:璞玉計畫的推動歷程比竹科三期更複雜,政治風險更高。即使未來順利進入區段徵收,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的正式啟動時間仍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。對璞玉計畫的地主來說,目前仍屬長線等待,投資人如果是為了「等計畫」而持有,需要有足夠的耐心和資金韌性。
七、結論與建議
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》不是一份讓你看完就能背出來的法條,而是一張你在整個流程中的行動地圖。
把幾個最重要的節點記起來:
▪️ 公告禁止移轉:這是「賣地視窗」關閉的訊號,錯過了可能就賣不了
▪️ 地價查估公告後 30 天異議期:補償金額若有疑義,這是你唯一的正式申訴時間
▪️ 補償選擇期限:現金或配地,30 天內做決定,事前沒想清楚,到時候壓力很大
如果你的土地在竹科三期或璞玉計畫的範圍內,現在還有充裕時間做準備。這段時間可以做的事:
▪️ 確認你的地號和面積是否確實在計畫範圍內(向竹北市公所或竹東鎮公所確認)
▪️ 了解你的土地目前的公告現值和市場行情,建立一個比較基準
▪️ 思考你的資金需求和投資目標,預先評估現金補償與配地的優先順序
▪️ 有機會的話,找一個熟悉在地市場的不動產經紀人或地政士,幫你把個案狀況說清楚
每一筆土地的情況都不一樣:土地面積、地號位置、家庭資金需求、對計畫的信心程度,都會影響最終的最適決策。通用的建議只能給你框架,具體的決定還是要回到你自己的條件上來評估。
有任何關於竹科三期、璞玉計畫或區段徵收的問題,歡迎直接聯絡我。我的客戶裡有不少地主,各種情境我都遇過,願意跟你一起把問題想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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