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稅完整說明 賣房前一定要算的稅

一、你的房子賣了要繳房地合一稅嗎

很多人賣房前才驚覺:「我賺的那幾百萬,原來要繳稅?」

台灣從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「房地合一稅」,2021 年 7 月再度調整(俗稱 2.0),短期持有的稅率拉得更高。這套制度的核心邏輯很簡單:賣房賺到的利潤,要繳所得稅,而且持有越短,稅率越高。

不是所有房子都適用新制,先看一個關鍵判斷標準:

▪️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的房地 → 適用房地合一稅(新制)
▪️ 2016 年以前取得的房地 → 適用舊制(土地增值稅 + 財產交易所得稅)

本篇討論的是新制,如果你的房子是 2016 年以前買的,舊制計算方式完全不同,可以另外詢問。

賣房前了解房地合一稅計算方式

二、稅率表,持有幾年差多少稅

房地合一稅的稅率依持有年數區分,個人(非公司)的稅率如下:

非自住用途(一般持有)

▪️ 持有 1 年以內:稅率 45%
▪️ 持有超過 1 年,未滿 2 年:稅率 35%
▪️ 持有超過 2 年,未滿 10 年:稅率 20%
▪️ 持有超過 10 年:稅率 15%

符合自住優惠條件(連續居住滿 6 年)

▪️ 持有並連續居住滿 6 年、符合自住條件:稅率 10%(扣除 400 萬免稅額後)

數字看起來差不多,但實際繳稅金額差距很大。以下會用案例說明。

注意:若房地持有期間曾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不適用自住優惠稅率,需依一般稅率計算。

三、課稅所得怎麼計算,附實際案例

課稅所得的計算公式

課稅所得 = 售價 – 取得成本 – 費用 – 土地漲價總數額

各項說明:

▪️ 售價:實際成交價格
▪️ 取得成本:當初買進的價格(含仲介費、代書費、契稅等購置費用)
▪️ 費用:出售時發生的費用(仲介費、代書費、廣告費等),若無法逐筆舉證,可按售價 3% 列費用
▪️ 土地漲價總數額:公告地價上漲的部分,已由地價稅處理,不重複課稅

案例一:非自住,持有 4 年

▪️ 2020 年買入價:1,000 萬
▪️ 2024 年賣出價:1,500 萬
▪️ 費用(按售價 3% 列):1,500 萬 × 3% = 45 萬
▪️ 土地漲價總數額(假設):20 萬
▪️ 課稅所得:1,500 萬 – 1,000 萬 – 45 萬 – 20 萬 = 435 萬
▪️ 稅率(持有超過 2 年未滿 10 年,非自住):20%
▪️ 應繳稅額:435 萬 × 20% = 87 萬元

案例二:自住,持有並連續居住滿 7 年,符合自住優惠

▪️ 買入價:1,000 萬
▪️ 賣出價:1,500 萬
▪️ 費用:45 萬
▪️ 土地漲價:20 萬
▪️ 免稅額:400 萬(自住優惠固定扣除)
▪️ 課稅所得:1,500 萬 – 1,000 萬 – 45 萬 – 20 萬 – 400 萬 = 35 萬
▪️ 稅率(自住優惠):10%
▪️ 應繳稅額:35 萬 × 10% = 3.5 萬元

同一間房子,有沒有符合自住優惠(關鍵是連續居住滿 6 年),稅額從 87 萬掉到 3.5 萬,差距是 83.5 萬。

這個差距,是自住優惠值得認真搞清楚的原因。

四、自住優惠的條件和能省多少稅

自住優惠的四個條件(全部符合才適用)

條件一: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,有在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,且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 6 年

條件二:交易前 6 年內,無出租、無供營業使用、無供執行業務使用

條件三: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於交易前 6 年內,未曾適用過自住房地租稅優惠(即每 6 年只能使用一次,以家戶為單位計算)

條件四:課稅所得扣除 400 萬免稅額後,超出部分才以 10% 課稅

這個優惠能省多少

以上述案例二計算,如果沒有自住優惠,稅率是 20%,需繳 87 萬;有自住優惠,只需繳 3.5 萬。差距 83.5 萬。

如果你的獲利更大,差距只會更明顯。

常被忽略的一點

「設籍」不等於「居住」。如果你把房子出租,就算戶籍還在那裡,也不符合自住條件。條件二明確規定「無出租」,這點要特別注意。

另一個常見的誤解:連續 6 年的起算點是從「辦竣戶籍登記日」開始計算,不是買房日。如果你買了房子過了一兩年才把戶籍遷入,那 6 年要從遷入戶籍那天起算,持有年數更長也不代表符合條件。

曾短期出租、後來搬回去住的情況,中斷的居住期間可能導致「連續性」不符合,建議出售前先請代書或稅務人員確認。

符合自住優惠條件的溫馨居家

五、常見問題 Q&A

Q 2016 年以前買的房子,賣掉也要繳房地合一稅嗎?
A 不用。2016 年以前取得的房地,出售時適用舊制,土地部分繳土地增值稅,房屋部分計入個人所得稅申報。兩種制度計算方式完全不同,不能混用。

Q 繼承或受贈的房子,也要繳房地合一稅嗎?
A 要。繼承或受贈取得的房地,若是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,出售時適用房地合一稅。持有期間的計算,從繼承或受贈的日期開始算。

Q 費用可以多列嗎?
A 費用必須有憑證才能列報,例如仲介費收據、廣告費發票等。若無法逐筆舉證,稅法允許按售價 3% 計算,不需要單據,選哪個對你更有利就用哪個。

Q 公司名義持有的房子,稅率是一樣的嗎?
A 不一樣。公司或法人持有的房地,稅率結構不同,短期持有稅率更高,且不能適用自住優惠。若房子是以公司名義持有,計算方式需要另外說明。

Q 持有期間的裝修費,可以列入成本扣除嗎?
A 可以,但需要有完整的裝修發票或收據。大型裝修工程(例如全室翻新)在有憑證的情況下,可以列入「取得成本」中,有助於降低課稅所得。

Q 虧本賣房也要繳稅嗎?
A 不用。如果售價低於成本,課稅所得為負,不需要繳房地合一稅。但虧損的部分,目前也無法用來抵扣其他所得。

使用試算機計算房地合一稅金額

六、用試算機算出你要繳多少稅

房地合一稅的計算變數不少:持有年數、有沒有自住、獲利多少、費用能不能列。手算容易出錯,也容易漏掉可以扣除的項目。

我整理了一個免費的房地合一稅試算機,輸入你的買進賣出價格、持有年數、是否符合自住條件,系統會自動算出課稅所得和預估稅額。

賣房前先算一次,確認自己能不能適用自住優惠,以及大概要準備多少稅款,比賣完之後才被稅單嚇到,好得多。

七、賣房前還有哪些稅費

除了房地合一稅,賣方在出售房屋時還會遇到以下費用:

▪️ 土地增值稅:土地部分的增值,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,有優惠稅率可申請
▪️ 仲介費(賣方端):通常為成交價的 3% 至 4%
▪️ 代書費:約 8,000 至 15,000 元(有時由買方負擔,依合約約定)
▪️ 房屋稅和地價稅分攤:依持有天數比例,過戶時結算

賣一間 1,500 萬的房子,若有 500 萬獲利、持有 4 年(非自住),粗估需要支出:

▪️ 房地合一稅(20%):約 70 至 90 萬(依費用列舉情況而定)
▪️ 仲介費(4%):約 60 萬
▪️ 土地增值稅:依個案計算
▪️ 代書費:約 1 至 1.5 萬

賣方實際到手金額,扣掉這些,通常比成交價少了一成以上。這是談判條件和評估出售時機時,需要一起算進去的數字。


歡迎留言或私訊,告訴我你的物件地段、買進時間和預估售價,我幫你估算一下房地合一稅和整體賣房稅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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